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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股票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杨宗儒:持续发力活跃辖区并购重组市场|两会声音
发布日期:2025-03-08 23:15    点击次数:66
 

杠杆股票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杨宗儒:持续发力活跃辖区并购重组市场|两会声音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杨宗儒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证监局将持续发力活跃辖区并购重组市场,多渠道强化政策宣传,深入了解具体并购项目困难堵点,推动并购各方加强信息互通,有针对性助力辖区上市公司用好并购重组工具,实现高质量发展。

  构建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生态圈

  并购重组是实现规模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2024年以来,证监会按照新“国九条”有关部署,接续出台“科创八条”“并购六条”等政策,以一系列突破性的机制安排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在市场引发热烈反响,进一步优化了并购重组政策环境。杨宗儒表示,广东证监局认真落实证监会有关工作部署,把政策热度迅速转化为落实力度。

  在工作机制方面,建立辖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服务台账,动态更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进展、困难与诉求,持续跟踪推动落实。依托局领导定点联系地市机制,加强与地市日常联络、工作会商、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协同地方政府支持上市公司开展产业并购。

  在政策宣传方面,组织举办多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题培训会、座谈会,主动摸清市场一线情况,了解市场主体诉求需要,并邀请证监会、交易所、地方有关政府单位相关业务专家授课。

  在助推交易方面,联合广东省委金融办支持有关单位发起设立“广东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联盟”,构建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生态圈。指导广东上市公司协会建立并购重组“标的库”,目前在库企业已超过2000家。

  在国企重组方面,与广东省国资委召开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签署合作备忘录,推动国企集团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开展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做优做强。

  在市场监管方面,坚持分类监管原则,服务与监管并重,及时协调解决堵点问题,依法从严打击并购重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4年,广东辖区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上市公司收购或重组项目125单,已披露金额672亿元,其中重大资产重组17家,已披露金额336亿元。

  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

  2024年9月份以来,证监会联合相关部门果断推出力度空前、超预期、超常规的稳市增量政策,资本市场呈现出积极变化,投资者预期明显改善,资本市场长期向好的底层逻辑更加稳固。杨宗儒表示,广东证监局会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和中央驻粤有关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推动各项政策在广东落实落细,助力资本市场回暖向好。

  一是推动上市公司增持回购分红。会同省有关部门支持46家上市公司获得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78亿元。2024年,广东辖区有198家次上市公司或主要股东发布回购增持计划208亿元,家数和金额分别占全市场的10.2%、8.8%;371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1115亿元,股息支付率5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此外,广发证券、易方达基金等机构获批开展互换便利操作。

  二是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按照“政策宣讲先行、抓紧个案落地、滚动分期披露”的推进思路,全面梳理主要指数成份股及长期破净公司名单,建立工作台账,指导辖区17家上市公司率先审议披露市值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超8成,涉及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消费等多个战略性产业。同时,与国资监管部门强化协作,共同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将市值管理纳入考核。

  三是鼓励基金管理公司实施一系列壮大中长期资金的举措。业绩导向方面,推动辖区基金管理公司拉长考核期限,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积极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价值发现和引领作用。产品和服务方面,支持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当前辖区基金管理公司权益类基金规模占比近六成。同时,推动辖区基金管理公司加快布局养老金基金产品。此外,大力推动有关机构重视客户陪伴,搭建投资顾问服务体系,促进投资行为长期化。

  完善“全链条”监管执法机制

  落实严监严管方面,杨宗儒表示,2024年,广东证监局按照证监会党委工作部署,坚决落实监管执法“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围绕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戒体系、维护市场功能正常发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中心工作,持续推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全力保障辖区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构建和完善“全链条”监管执法机制,持续健全发行监管与持续监管、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监管、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层层递进、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2024年,广东证监局共开展各类现场检查284家次,对公司和个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227份,主办案件53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49份,处罚金额2.38亿元,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相关案件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相关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市场主体合规内生动力,优化了辖区市场生态。

  二是依法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办好大案要案和新型复杂案件,从严查处全国首单通过“股份支付”实施财务造假案,重拳查处恶意掏空上市公司、新型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新法新规,遏制新型违法活动,首次适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查办案件,首次查处私募基金经理非法荐股案,首次适用《期货和衍生品法》立案调查虚假信息案。

  三是完善监管执法协同机制,加强与系统单位、司法机关、地方党委政府“多位一体”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构建“央地协作、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监管执法大格局。积极落实前期与广州、珠海、汕头三家中级人民法院就证券纠纷多元化解及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处理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定期开展座谈会,在案件通报、诉调对接、调研交流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会同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涉案金额约5000万元。

  四是坚持金融为民杠杆股票,将投资者保护要求贯穿到监管执法全流程、各环节。推动全国首单“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先行赔付”案、首单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案等落地,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赔偿投资者近13亿元,丰富了资本市场投资者损失救济机制实践,为投资者权益保护提供“广东经验”。发挥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作用,探索实践“示范判决+委派调解”新模式,调解诉前纠纷499件,为投资者追回损失4511万元。